“對不符合相應經營條件的客運企業,要采取資產重組、兼并、收購等形式限期整合。對在2005年12月31日前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收繳車輛道路運輸證。”這是記者從嘉興市公安局獲悉的。嘉興市公安局、交通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已于近日專門發出《營運客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活動從今年11月持續至明年2月20日。
據介紹,這次專項整治的目標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數實現零增長;營運客車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打擊取締站外非法組客效果明顯,主干線公路暢通有序,不發生嚴重交通堵塞;營運客車企業、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規范有序、制度健全、監督有效。整治重點是: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車輛掛靠經營;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資質認定;客運企業、車輛以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車輛無證無照運輸和動態監管;營運客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無證駕駛、不按規定超車、酒后駕駛以及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車輛、非法站外組客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有安全隱患的營運客車途經路段。
嘉興市交警支隊負責人說,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章行為。對9座以上的營運客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律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對無證駕駛或醉酒駕駛的營運客車駕駛人,一律拘留15天;對營運客車車況不良影響安全行駛,19座以上營運客車未安裝行車記錄儀、GPS或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不準上路行駛;對營運客車駕駛人在記分周期內滿12分的、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一年內兩次超員20%以上或一次超員50%以上的,除對行為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外,還將責令客運企業將其調離駕駛崗位或解聘,兩年內不得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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