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況不良影響安全行駛、19座以上營運客車未安裝行車記錄儀和GPS,或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不準上路行駛。”為加強公路運輸安全管理,遏制營運客車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最近省公安廳、交通廳、安監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營運客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就營運車輛的安全情況進行強制規定。
為此,蒼南市相關部門制定了《關于開展高速公路聯合執法工作的通知》和《高速公路營運客車整治工作方案》,專門在高速公路進出口處、收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實行公安、交通聯合執法,嚴格加強對高速公路營運客車的檢查,把好進口關。按照要求,他們將專項整治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超員、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以及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車輛、在主線及服務區內非法組客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其中超員、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三類違法行為是整治的重中之重。
聯合執法組強調,對車況不良影響安全行駛、19座以上營運客車未安裝行車記錄儀和GPS,或兩者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不準上路行駛;對擅自改型改裝或者變更技術參數的營運客車,一律暫停營運資格,責令其恢復原狀;凡未獲得從業資格或者違反通告規定的駕駛人不準駕駛客運車輛;對不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出具虛假檢驗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營運客車因維修質量造成事故的,要追查修理廠(場)的法律責任;營運客車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一律收繳牌證,并實行強制報廢;對車輛逾期未按規定接受安全技術檢驗或制動、輪胎及安全設備(含安全門、滅火器)等安全技術不合格的客運車輛絕不允許載客出站;對于9座以上的營運客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律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或醉酒駕駛營運客車的駕駛人一律行政拘留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