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0日起,北京將提前執行春運標準;全市16個進京辦證處、29個治超點,將全天24小時監控進出京車輛,外地進京大貨車如有安全隱患,一律不準進京。昨日,市交管局負責人對媒體表示,將竭盡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作者認為,北京提前執行春運標準,似乎有兩層含義:一方面表明北京市對做好春運態度積極、高度重視,另一方面也表明北京目前的運輸狀況形勢已經十分嚴峻,不提前有點吃不消。那么,北京提前執行的春運標準是個什么標準呢?根據報道,可不可以歸納為三個標準:
第一,春運標準就是管住進京車輛標準。北京市交管局明確提出,從即日起將重點“管制”大貨車、大客車、校車和危化品運輸車等四種車。對這四種車管制的重點都與安全有關。比如:全市所有進京辦證處、檢查站,值勤交警將對外地進京大貨車嚴格檢查登記,如存在安全隱患,一律不準進京;在各治超點,超載大貨必須卸載等等,對大客車等其他三種車輛也是重點管制安全問題。
第二,春運標準就是死看死守標準。對于貨車通行路線及各卡口崗,交管局將投入“兵力”全程監控,重點盯防大貨車超速、闖禁行、強行超車。在小學校周邊道路將設置整頓崗,現場抓報廢車、未年檢車、老舊破車拉送學生“現行”;全市各交通支隊、大隊,每名干部至少“包干”1至2個客運企業。不合格的車輛和駕駛員,一律責令停駛、停駕。
第三,春運標準就是嚴管嚴查標準。高限處罰超速、疲勞駕駛司機,9座以上客車凡超員載客者,必須卸客轉運,追查所屬單位責任,交管部門承諾決不“罰款放行”;對危化品運輸車,利用巡邏車等方式“路檢路查”,只要發現手續不全、車輛安全狀況差、違反行駛規定的,立即“拿下”。
這些標準歸結到一起就是一個標準:安全第一標準。可見,提前執行春運標準既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但是,筆者也心存幾個疑問,一是春運標準和平時標準是不是兩個標準?如果不是兩個標準就不存在提前執行春運標準的問題;如果是兩個標準,那么平時的安全如何保證呢?二是用這種帶有戰役性的臨時整頓、限制的辦法來管理交通安全,整頓期間肯定會起重要作用,那么春運過后會不會反彈呢?三是把進京的貨車擋在了京城之外,特別是連高速路上也要限制,會不會因噎廢食?
從北京盯住大貨車、大客車、校車和危險品運輸車的管制重點來分析,北京市提前執行春運標準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吸取了“12.4”八達嶺高速“24人死亡9人受傷”重特大交通事故、“11.14”沁源慘案、“11.13”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事故的教訓。同時,也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冬委安全生產工作等有關要求的具體措施,作為首都,在安全生產上應該給全國帶個好頭,這都是十分必要的。但問題是為什么不能把春運的標準用在平時,換句話說,貨車超載、超速,老、舊、破校車運送學生等問題,也是平時應該解決的問題,為什么不解決在平時而非得到春運下功夫呢?還有,春運期間各交通支、大隊與運管、安監部門,組建聯合檢查組,到專業運輸單位逐項檢查的辦法,為什么不能成為常態,保持常年不變呢?
實踐反復證明,靠圈定某一時段搞突出戰役解決問題的辦法,帶有明顯的人治色彩,這種辦法所帶來的成效是在高壓下逼出來的,而不自覺的,因而其作用是暫時的,讓不守規矩者從中抓住了規律,因此產生“抗藥性”,待風頭過后,不僅老的問題反彈,還會使老問題發生“變異”成為更為難解的新問題,從而導致屢禁不止,屢查屢犯。這種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作者認為,解決運輸生產安全問題需要在春運期間掀個高潮,但這個高潮應該是在平時嚴格執法、嚴肅執紀的基礎上的,只有平時的基礎工作扎實了,才能減輕春運期間的壓力,才能達到春運的安全目標。如果平時一個標準,春運另一個標準,即使投入再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恐怕也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解決運輸安全最終要靠制度和一整套符合實際的工作機制。由此推而廣之,解決礦難、環境污染等問題何嘗不是這個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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