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速公路聯網收費改革以來人們關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河北省交通廳有關人士,對此進行詳細解讀。
原來的收費方式
據介紹,京石、石安、保津高速公路現行收費方式是各條路按照一定里程劃分區段,在一個區段內(2-5個收費站)同一車型所收通行費用數額相同,行駛幾個區段繳納幾個區段的通行費,各高速公路區段劃分情況見圖表。
而過去按區段的收費標準分別為:京石和石安高速收費標準相同,分別是1類車15元,2類車25元,3類車40元,4類車50元,5類車0.05元/噸公里。保津高速的收費標準1、2類車和京石、保津高速相同,3類車50元,4類車65元,5類車0.07元/噸公里。
現在的收費方式
據悉,聯網收費后,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所繳納的通行費不再是區段內各站收費標準統一,而是按照實際行駛的距離計算出相應的費額,實現多行駛多交費,少行駛少交費。
據介紹,實行按里程收費后,部分短途車輛和跨區段車輛收費會大幅度降低,而長途車輛或走全區段車輛的收費有所上升,由于有升有降,通行費的總收費水平基本保持不變。
新收費方式有優惠
據悉,由于新的收費方式有利于短途,為了緩解長途車的壓力,我省還制定了相關的優惠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對在同一路段行駛的各類車輛,連續行駛超過200公里的,其收費標準下浮10%。
對有固定線路的長途客運車輛,高速公路經營部門可以通過辦理月票的方式給予優惠,月票每月優惠7天。
關于客運車輛的車型劃分問題,仍執行省交通廳、物價局聯合下發的冀交征字(2005)105號文件,即“新的車型劃分使部分營運客車收入受損的,暫按原車型劃分對應的收費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