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警支隊2005年12月30號發出通知,從2006年1月4日到1月14日,將對全市2006年從事春運的客車集中進行安全查驗。 按照通知要求,9座以上,從事公路營運、出租營運和旅游營運的客車,凡需要參加2006年春運的,必須在2006年1月4日到1月14日期間,由車主自由選擇就近的機動車安全檢測站進行春運安全查驗,這次查驗免費進行。查驗內容包括:核定載客人數、安全防護裝置、座位是否改裝或加裝、輪胎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等多項內容。其中核定載客人數、安全措施將成為查驗重點。 經過查驗合格的客車核發《春運營運載客汽車安全查驗合格證》,2006年1月14號以后,沒有取得合格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從事春運期間的公路客運。2005年12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或者參加12月份年度審驗合格的車輛,可以到就近的檢測站由駐站民警簽發《合格證》,不必再進行查驗。客運企業可以組織所屬車輛到監測站參加查驗,也可以和檢測站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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