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關于農村公路管理與養護的地方性法規——《濟南市農村公路管理條例》,將于2006年1月1日實施。該條例不但明確規定在公路上擅自設卡、收費、罰款、攔截車輛等行為違法,還規定農村公路養護將由政府埋單。
自2003年開始,濟南市實施行政村村村通瀝青、水泥公路工程,截至目前,濟南市共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368條,共計建成5980公里農村公路,95.8%的行政村新修了瀝青和水泥公路。90%以上的行政村還通了客車,267萬農民直接受益。“村村通”的目標基本實現。
但新公路在帶來實惠的同時,也帶來管理的困惑,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但國家對村道管理沒有規定,占農村一半的村道管理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由于管理不到位,公路上堆放物料、打場曬糧、挖溝引水等現象經常發生;超載車在農村公路上行駛得不到有效制止,有的地方村民自發設置的限高限寬路障,阻礙了公路的暢通。這些都影響著農村公路的使用壽命。
據濟南市交通局新聞發言人宮德勇介紹,濟南市下月1日起將實施的這個《條例》明確規定了農村公路中縣道、鄉道和村道的養護主體分別是縣級交通部門、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規定各級交通部門是路政管理的責任主體。鄉鎮交管所增加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任務,明令禁止擅自在農村公路上設卡、收費、罰款或攔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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