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運從1月14日開始至2月22日結束,為保障春運期間運輸安全,即日起,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對參加春運的營業性客運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的車輛,須憑春運標貼進站發車,無貼車輛禁止營運。
核定可以參加營運的具體標準包括以下幾項:參加春運的客車須通過2005年定期檢驗,從事高速公路客運、出入境客運、旅游客運、長途夜班車客運、800公里以上的超長線公路客運車輛的技術等級須達到一級。
營運客車運行途中嚴禁超速行使和疲勞駕駛,單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凡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經營戶,其客運車輛須參加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保險。
利用廢氣采暖的客車,須按照標準,在客車車廂內后上部左右側各安裝一個標定合格的一氧化碳報警器;營運客車座位數、輔位數須與其《道路運輸證》上核定的載客人數相符;車內整潔衛生,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并配有乘客意見簿和監督投訴電話等。
另悉,為確保高速公路的車輛運輸行駛安全,自治區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即日起對車輛進行逐一檢查,堅決遏制違法交通行為車輛駛上高速公路。
春運期間,高支隊要求各大隊民警堅決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加大巡邏力度和密度,對來往客運、貨運車輛逐一進行登記檢查,如發現客車超員、貨車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予以卸客(貨)轉運,并進行處罰。同時,加大對超速行為車輛的查處力度,對于超速50%以上的車輛,堅決執行吊扣駕駛員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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