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車出行的旅客也許不知道,你坐的座位是有保險的,而且保額最少也有15萬元。據鞍山市客運管理處相關人士介紹,鞍山的運營客車每個座位的最低責任投保標準分為三類:高速、旅游客車,每座最低責任保險金額為25萬元;普通班車、包車、客車,每座最低責任保險金額為20萬元;農村班線客車,每座最低責任保險金額為15萬元。而主管部門鼓勵企業適當增加保額。
據了解,與原來以“人”為保險對象不同,這種保險以客運公司作為投保主體,每一個運營客車的“單個座位”為保險對象。這種保險的好處是,減輕了客運公司的負擔。客運公司每年每個座位只要花幾十元的投保費就可以獲得至少每座15萬的保險金,如果出現意外事故,旅客獲賠金額少于15萬元,按照實際金額賠償,如果超過15萬元,可從其他“座位險”中劃撥。
目前,鞍山已經強制性要求各客運公司對所運營的1911輛客車的每個座位投保座位險。這意味著,一旦在發生意外時,客運公司可拿著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賠償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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